一、项目名称:爱众·芳华别院一期正负零以下及16#、17#、40#楼主楼建设工程劳务分包
二、中标人:******有限公司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4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兰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渠道******集团纪委 ******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爱众运营中心D栋426室。
注: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