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八桥长胜段江堤公路提档升级工程 JSZC-321182-JSYX-T2024-001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jszc/login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9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82-JSYX-T2024-0012
项目名称:八桥长胜段江堤公路提档升级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98.7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8元
采购需求:
维修路段桩号范围为K59+120~K62+720,全长约为3.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老路面的维修(将老路面层以及水稳基层挖除,采用碎石灰土对损坏的老路路基进行修补,新铺设水泥碎石土、水稳基层和路基路面的拼宽(于道路内侧拼宽2米),路基宽度为9米,路面宽度为7.2米。(详细内容见本谈判文件第四章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谈判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谈判响应函第7条)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谈判,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提供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4.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提供有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超过法定缴纳社会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jszc/login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谈判文件。 (1)登录******/jszc/login;或进入扬中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2)“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谈判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1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
五、开启
时间:2024-11-1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2至第5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第2至第5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具体表述详见文件)。
4、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中市水利工程管理与调度中心
******街道江洲东路100号
联系人:郭云霄
联系电话:0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街道扬子中路166号
联系人:施爱梅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爱梅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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