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定制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01-17,更正为:2025-01-23。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1-24,更正为:2025-01-31。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2-07 09:30:00,更正为:2025-02-08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2-07 09:30:00,更正为:2025-02-08 09:30:00。
更正事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1 报价要求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定制采购项目 | 项 | % | 5.00 | 百分比 | 本项目投标报价以一个下浮比例方式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5%,低于5%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各项货物结算价以3.4其他要求第4款报价说明为准。本报价包含货物本价、税费、保险、运输、配送、售后服务及完成本项目安全和责任风险等一切费用。 |
更正为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定制采购项目 | 项 | % | 95.00 | 百分比 | 无 |
更正事项二: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4.其他要求
★4.报价说明: 4.1本项目为单价采购项目,投标人以单价最高限价为基础,统一报下浮比例,即所有货物仅允许报一个下浮比例。下浮比例的定义:限价10元的产品报价8元,即下浮率为20%。 4.2中标单价是最终与采购人的结算单价,包含本项目的成本、人工、利润、税费等其他费用。 4.3实际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实际供货数量,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中标单价=单价最高限价×(1-下浮比例))
更正为
★4.报价说明: 4.1本项目为单价采购项目,投标人以单价最高限价为基础,统一报响应报价,即所有货物仅允许报一个响应报价。响应报价的定义:限价10元的产品报价8元,即响应报价为80%。 4.2中标单价是最终与采购人的结算单价,包含本项目的成本、人工、利润、税费等其他费用。 4.3实际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实际供货数量,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中标单价=单价最高限价×响应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为线上交易模式,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采购公告中的附件仅供公告使用,具体内容以报名领取的采购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五星街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办事处滨江安置房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3日
相关附件:
更正通知.pdf 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