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广安区渠江一级支流白马河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项目、广安区渠江一级支流苏溪河河道生态修复项目、广安区渠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1层126室 | 37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其他服务 | 广安区渠江一级支流白马河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项目、广安区渠江一级支流苏溪河河道生态修复项目、广安区渠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卢显泽(采购人代表)、王瑷琳、袁月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核算,四舍五入取整数金额。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费用交纳账户如下:
******银行账号:************363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56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6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相关附件:
广安区渠江一级支流白马河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项目、广安区渠江一级支流苏溪河河道生态修复项目、广安区渠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服务采购-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