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承建,为保证该项目保质、按期完工,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沥青混合料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本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岳池县s203升级改造工程环城公路过境段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境,本次实施路段为四标段(大致里程为k5+060—k7+480)、五标段(大致里程为k7+480—k10+857),起于北城耿家店、土桥寺、白庙镇的菊花村,止于九龙镇粟家坝,与s206广高路相接。设计时速80km/h,一级路,整体式路基宽23.5m,沥青混凝土路面。
2.2交货地点:岳池县s203升级改造工程环城公路过境段(k5+060-k7+480、k7+480-k10+857)段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供货期限:暂定3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岳池县s203升级改造工程环城公路过境段(k5+060-k7+480、k7+480-k10+857)段路面沥青混凝土供应。
2.5计划数量:沥青混合料约24970吨,其中乳化沥青约70吨,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约11000吨,中粒式沥青混凝土约13900吨,具体的量以工程实际用量为准 。
2.6 采购预算总额约106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即2020 年1月1日至今)已累计完成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沥青混合料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内容对应的税务发票,发票累计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3.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即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且单位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取得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下列资料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1.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可不提供);
4.1.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加盖鲜章);
4.1.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4.1.4招标文件资料缴费凭证。
4.2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办公室现场报名。
4.2.2网络报名:******。报名邮件请备注“报名项目名称+报名单位联系方式”。
******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须交纳至以下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报名单位”):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账号:************145
4.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17时00分。
4.4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集团(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广高新城a栋3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本公告要求报名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3本次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2023年11月14日
******有限责任公司承建,为保证该项目保质、按期完工,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沥青混合料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本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岳池县s203升级改造工程环城公路过境段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境,本次实施路段为四标段(大致里程为k5+060—k7+480)、五标段(大致里程为k7+480—k10+857),起于北城耿家店、土桥寺、白庙镇的菊花村,止于九龙镇粟家坝,与s206广高路相接。设计时速80km/h,一级路,整体式路基宽23.5m,沥青混凝土路面。
2.2交货地点:岳池县s203升级改造工程环城公路过境段(k5+060-k7+480、k7+480-k10+857)段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供货期限:暂定3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岳池县s203升级改造工程环城公路过境段(k5+060-k7+480、k7+480-k10+857)段路面沥青混凝土供应。
2.5计划数量:沥青混合料约24970吨,其中乳化沥青约70吨,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约11000吨,中粒式沥青混凝土约13900吨,具体的量以工程实际用量为准 。
2.6 采购预算总额约106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即2020 年1月1日至今)已累计完成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沥青混合料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内容对应的税务发票,发票累计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3.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即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且单位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取得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下列资料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1.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可不提供);
4.1.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加盖鲜章);
4.1.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4.1.4招标文件资料缴费凭证。
4.2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办公室现场报名。
4.2.2网络报名:******。报名邮件请备注“报名项目名称+报名单位联系方式”。
******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须交纳至以下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报名单位”):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账号:************145
4.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17时00分。
4.4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集团(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广高新城a栋3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本公告要求报名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3本次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