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水平,我局决定采取询价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监督检查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通过系统比对、资料审核、电话抽查、实地走访、视频监控等方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日常业务的督导和监管。重点检查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培训资质,检查培训内容、人员、时间、地点及课程设置、实际操作,抽查核实现场学员、教师身份,清点学员人数,检查学员有无代签、提前签字等违规行为,以及其他涉及培训工作有关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第三方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监督检查工作。
(二)第三方机构每次监督检查派出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三)第三方机构要严格按照要求,“每班必查”,对培训时间3天(含)以下的培训班至少组织1次实地查验,对培训时间3天以上、10天(含)以下的培训班至少组织2次实地查验,对培训时间10天以上的培训班至少组织3次实地查验,对示范性培训的培训班至少组织4次实地查验。
(四)每个班次每次监督检查应拍摄5张以上照片,照片须包含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授课老师、学员、班级横幅等要素,每张照片须按拍摄时间、班次命名,每个班次一个电子文件夹。
(五)第三方机构检查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我局反馈,并向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跟进整改情况。每次检查须对该培训班次形成包含现场检查情况、评价的台账(附件1),培训结束后将相关资料整理成册于每月1日、15日前报送至我局。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六)每个培训班结束后,按照每班不低于20%合格人数比例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学员是否参加培训、培训后就业去向、就业需求以及培训效果满意度等情况,并真实记录学员反馈的各项信息。
(七)第三方机构如有违反上述要求,导致监督检查过程流于形式、敷衍了事,我局将责令整改,第三方机构如不及时整改,我局将单方面终止协议。
(八)完成委托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
(二)具有调查指导、专业研究、评价督导、服务咨询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曾开展类似业务者优先;
(三)申报机构不得是我区从事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的机构;
(四)在我市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应工作条件,从事本工作的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承诺保证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申报资料
(一)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工作开展所需配备的人员、设备、技术等情况;
(四)相关资质证明、专业资源优势和承接类似案例经验材料;
(五)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监督检查方案;
(六)经费预算报价清单(附件2);
(七)承诺书(附件3)。
五、服务期限及劳务报酬预算
(一)服务期限:委托第三方监督机构期限为半年,起算时间为正式签订委托协议之日。
(二)劳务报酬预算:正式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半年内,每人监督检查服务费预算不超过20元,正式签订委托协议半年期满在预算范围内根据监督检查人数据实结算劳务报酬。其中,就业技能培训不超过60人/班,创业培训不超过30人/班,网络创业培训不超过35人/班,企业组织职工参训不超过200人/班,示范性培训不超过50人/班。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与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下列资料到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26-******)。
(一)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供应商开展相关工作佐证资料(非必需项),加盖鲜章。
七、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按报价表要求报价,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两位;
(二)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若有两家及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单价)相同,由供应商在现场通过抽签确定名次;
(四)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八、响应时间、地点
请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于2024年10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持档案袋密封成册的《申报资料》到 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进行响标。
九、成交供应商确定
本次询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不得低于3家(含3家),少于3家本次询价采购无效。若成交供应商未按期签订合同,我单位可以按投标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依序递补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成交供应商公告发布
询价采购会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布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经公告无异议的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一、合同签订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协议。
附件2:广安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监督检查服务询价报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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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