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拟对邻水县鼎屏镇老旧小区改造(第五批)项目充电桩设备及安装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编号:/;包号:/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采购预算:94.7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工程为邻水县鼎屏镇老旧小区改造(第五批)项目充电桩设备及安装采购。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集团微信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特殊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勘察、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 9 月 30 日至2024年 10 月 13 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2.途径:网络报名。供应商将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加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及单位介绍信(加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与资质证书(加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邮件标题至少包含公司全称和经办人电话。(若邮件发送当天18时后未收到确认,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3.方式:在线获取
4.工本费:200元。
******有限公司
账号:************04
******有限公司邻水县胜利街支行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2024年 10 月 14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 10月 14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 10月 14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分中心_。
******集团微信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西环路2666号邻水汽车客运中心
联系人:张佐豪
联系电话:******
邻水县鼎屏镇老旧小区改造(第五批)项目充电桩
设备及安装采购
承诺函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作为邻水县鼎屏镇老旧小区改造(第五批)项目充电桩设备及安装采购人,己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发布公告,根据有关要求,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自行对项目谈判公告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以及其他公告媒体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