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方案经2024年5月22日2024年第三次专委会审查通过。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方案总平面图及效果图等进行批前公示:
一、公示内容
该项目位于广安市华蓥市广华大道工业园区机电产业园区江浙路以东,鼎足路以北。由三栋建筑(二栋已建,一栋新建)组成。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1582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343.43平方米,下定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规划≥1.0,建筑密度规划>60%,绿地率规划≤20%。
经审查设计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1.39、建筑密度60.01%、绿地率10.30%,计容建筑面积22043.25平方米。
二、公示时间:
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6日,共7日。
三、公示方式及地点:
******人民政府网及项目现场
******人民政府网站:******
联系电话:******
四、公示意见或建议反馈:
为维护公众和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如你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2024年8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涉及利害关系的材料寄或直接提交华蓥市红星路127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请注明“规划公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或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