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档案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参数调整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1-31,更正为:2024-02-02。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2-05 10:30:00,更正为:2024-02-21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2-05 10:30:00,更正为:2024-02-21 10:30:00。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3.3技术参数及要求 二、档案密集架中“供应商须针对以上(1)-(17)(共17条)参数承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供符合上述参数的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至采购人,由采购人查验并将复印件存档保存作为验收依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更正为:“供应商在投标时须针对以上(1)-(17)(共17条)参数提供符合上述参数的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评审产品质量的依据,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3.5其他要求中“★5、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成交后、合同签订前由采购人检验并书面签收合格意见后才能供货。(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更正为:“★5、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供合格样品,由采购人查验并书面签收保存以作为验收依据。(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原采购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1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更正为:“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4、原采购公告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2024年02月05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更正为:“2024年02月21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编号:************2384[2024]00025;
2******财政局,0826-******;
3、本项目采购预算:682150元,最高限价:634525.5元;
4、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及其他相关市县的有关规定进行信用融资,相关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皂角路167号
联系方式:082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中正天下豪庭7栋3楼1号(乾元茶舍入口上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衡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30日
相关附件:
项目更正确认函--档案 .pdf
附件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档案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参数调整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1-31,更正为:2024-02-02。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2-05 10:30:00,更正为:2024-02-21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2-05 10:30:00,更正为:2024-02-21 10:30:00。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3.3技术参数及要求 二、档案密集架中“供应商须针对以上(1)-(17)(共17条)参数承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供符合上述参数的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至采购人,由采购人查验并将复印件存档保存作为验收依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更正为:“供应商在投标时须针对以上(1)-(17)(共17条)参数提供符合上述参数的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评审产品质量的依据,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3.5其他要求中“★5、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成交后、合同签订前由采购人检验并书面签收合格意见后才能供货。(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更正为:“★5、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供合格样品,由采购人查验并书面签收保存以作为验收依据。(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原采购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1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更正为:“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4、原采购公告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2024年02月05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更正为:“2024年02月21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编号:************2384[2024]00025;
2******财政局,0826-******;
3、本项目采购预算:682150元,最高限价:634525.5元;
4、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及其他相关市县的有关规定进行信用融资,相关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皂角路167号
联系方式:082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中正天下豪庭7栋3楼1号(乾元茶舍入口上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衡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30日
相关附件:
项目更正确认函--档案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