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长江一级支流嘉陵江流域广安境段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购置垃圾转运车(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有限公司 | ******办事处广华大道383号 | 576,2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 | 垃圾车 | 电动三轮侧装垃圾车 | 鲁久达 | JD-LJ3 | 7(台) | 35,100.00 |
A****** | 街道清洗清扫车 | 电动洗扫车 | 鲁久达 | JD-SD2 | 1(台) | 38,900.00 |
A****** | 垃圾车 | 压缩式对接垃圾车 | 虹宇牌 | HYS5180ZDJE6 | 1(台) | 225,100.00 |
A****** | 洒水车 | 电动洒水车 | 鲁久达 | JD-SC3 | 1(台) | 66,5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勇、罗川、胡可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计取,计取标准不足10000元,按10000元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悦来镇文化街1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岳池县东湖路22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相关附件:
长江一级支流嘉陵江流域广安境段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购置垃圾转运车(三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