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广安市乡村振兴示范片(乡镇、村)标准体系建设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市标准化协会 | 成都市青羊区北打铜街8号新时代广场 | 617,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市标准化协会)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农业服务 | 广安市乡村振兴示范片(乡镇、村)标准体系建设 | 通过开展广安市乡村振兴示范片(乡镇、村)标准体系建设,协助采购人制定不少于3项广安市区域性地方标准,制定不少于10项团体标准或内部标准,为广安市乡村振兴示范片(乡镇、村)建设提供指引及评价指南,为推出广安市乡村振兴标准化示范样板,打造叫得响、质量优、特色显的广安市乡村振兴名片提供技术支撑,为2025年全市建成一批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的乡村振兴示范片(乡镇、村)提供较为完善的技术保障,形成乡村振兴“标准引领、示范应用”格局和标准化一体推进工作机制,助推乡村振兴更加科学、高效、务实和富有成效。 | 完成广安市乡村振兴示范片(乡镇、村)标准体系研究,形成研究报告,具体内容包括标准体系框架图及编制说明、标准明细表、标准统计表以及有机组成的体系文件(包含相应的标准文本汇编)。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工作要求:1.研究成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采购人要求,应翔实、科学、合理,无重大技术缺陷,无知识产权问题。2.供应商应具有可靠的技术实力,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服务;由成交供应商派项目负责人至少一名负责对接本项目服务工作,并按时完成后续服务等工作。3.供应商在服务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4.根据磋商文件和技术服务合同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5.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非实质性条款)作适当修改。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2、验收标******农村局组织进行验收。 | 617,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建国(采购人代表)、程浩、周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本采购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925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村局
地址:兴安中街32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汉兴大道二段244号A座24楼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