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磋商邀请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法院(采购人)委托,拟对******法院老食堂及花桥、恒升法庭弱电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SCLA-CG2025-002(以此为准)。
2.采购项目名称:******法院老食堂及花桥、恒升法庭弱电项目(以此为准)。
3.采购人:******法院。
4.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情况: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2.采购预算:227159.00元。
3.最高限价:227159.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含最高单价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地点:
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请于2025年2 月10日至2025年2月 14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现场或远程获取方式如下:
(1)现场获取:到通讯地址获取;供应商网上办理购买磋商文件时,请登录******/,搜索本项目名称,按操作流程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后与付款截图一并上传。
(2)“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至开标地点。
(3)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包括平台运维、文件制作、打印、纸张等费用),(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2 月 20 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西段299号6幢 2楼31号(立马电动车楼上)。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 2 月 20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西段299号6幢 2楼31号(立马电动车楼上)。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法院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建新街17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西段 299 号 6 幢 2楼31 号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2025年2月8日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及代理机构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