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采购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站一批,并按国家产品质量相关要求实行“三包”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自用类)》中第三章第二十一条:(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 ******/)媒介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共3天。(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联系电话:1******77
邮箱地址:3******
采购人:******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