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7〕55号)和《广安市广安区2023年部级优质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为促进我区农业机械推广,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结合广安区实际,我局将在区内遴选3家开展水稻病虫害防治的农业机械作业服务组织,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服务组织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28日—30日)向我局申请报名,并附上相关申报资料,******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遴选3家服务组织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农村局签订服务合同。
报名地点:区农业农村局203室
联系人:张春燕??电话:******
附件:报名条件及申报资料?
******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