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同心苑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二期)(项目名称)设备招标 电梯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邻水县同心苑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邻发改〔2019〕2321号、邻发改〔2019〕2322号、邻发改〔2020〕1210号、邻发改〔2020〕1223号、邻发改〔2022〕7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拟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名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邻发改招〔2021〕1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邻水县鼎屏镇1号道路北侧
2.2建设规模:一期总投资约2.3亿元,一期占地31.53亩,修建安置房1008户,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含小区内道路、供水电气通讯以及给排水等管网等工程。二期总投资约4.5亿元,二期占地37.51亩,修建安置房1440户,建筑面积约15.3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含小区内道路、供水电气通讯以及给排水等管网等工程。
2.3本次招标内容:共计42部电梯+14部机房空调(具体参数见附表)的供货、装卸、运输、二次搬运、安装、调试、保管、质保服务及报装报验及其他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合格规范标准。
2.5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6标段划分:设备招标1个标段。
2.7交货地点:邻水县鼎屏镇1号道路北侧(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招标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电梯制造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只能选择一个电梯品牌参与投标;同一品牌电梯制造厂家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电梯制造商具有以下①、②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乘客电梯的安装及维修(或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 | 许可子项目 |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消防员电梯) |
(3)电梯经销商(代理商):
1、具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销售授权书;
2、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须符合上述对电梯设备制造商的资格要求。
3、具有以下①、②两项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许可项目如下:
许可项目 | 许可子项目 |
电梯安装(含修理)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消防员电梯) |
②具有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乘客电梯的安装及维修(或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供货及安装的类似项目业绩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招标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 16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网址: ******/ )—“登录”—“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 06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邻水县鼎屏镇凤凰路4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82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5号下一站都市写字楼A座1210
邮 编: /
联 系 人:万女士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2024 年 11 月 15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