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对神龙山组团市政工程——南环西路、神龙西路、南环中路、环湖四路、静享型防护绿带车行道摊铺工程施工劳务协作实施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报价单位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详见合同(附件1)。
二、控制价:详见控制价清单(附件3)。
三、采购预算总额:187663.42元。
四、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二)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三)其他要求
1.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报价单位须提供最近3个月为其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最近3个月指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连续、不间断地往前推3个月。
(四)报价单位近3年(即2021年1月1日至会议时间)未出现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不良信用记录,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处于投标禁入期。报价单位或单位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记录。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会议时间):2024年11月5日9时00分。
******有限公司招采法务部(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报价文件须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包装袋封口处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价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六、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按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函要求报价,且下浮比例为正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结果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七、报价保证金
(一)金额:¥3700.00元。
************银行账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账号:************00867
注:报价单位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可简称)+报价保证金”,因备注不清造成无法辨别报价保证金是否缴纳的,后果由报价单位负责。
(三)退还:非第一中选候选人所缴纳的报价保证金在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第一中选候选人所缴纳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也可在合同签订前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1.中选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选资格,或未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未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2.报价单位在本次询价活动中提供了虚假响应资料、串通报价的。
八、履约担保
(一)金额:中选价(合同暂定总价)的10%。
******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或保证保险。
******银行账户(同上)。
(四)现金担保的退还:详见合同(附件1)。
(五)保函或保证保险担保的有效期:详见合同(附件1)。
******银行应为支行及以上国有或国
******银行。若采用担保公司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须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
九、报价文件审查
(一)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文件中个别材料不齐全,在不得影响评审公正的前提下,评审小组认为可以补正的,应告知报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允许报价单位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补齐。补正的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或签名确认[报价单位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报价单位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报价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签名确认]后提交我公司,否则无效。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拒不补齐的,则报价文件审查不予通过。
(二)询价小组在评审时,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单位相互串通报价,并否决其报价。
1.不同报价单位委托同一人参与报价相关事宜;
2.不同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载明的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不同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4.不同报价单位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中选人确定方式
(一)我公司按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下浮比例)由高至低确定本次采购的中选候选人,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中选候选人中有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报价相同,则以抽签确定名次。
(二)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被取消中选资格,我公司有权重新开展采购工作或选择由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依序递补,递补的合同价(按下浮比例计算合同价)均按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执行。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十二、特别说明
(一)因中选人原因被我公司取消******集团或我公司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二)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集团或我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报价单位参与本次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与我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询价;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的;
5.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
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官网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集团)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
神龙山组团市政工程——南环西路等5个项目车行道摊铺工程施工劳务协作采购询价公告及附件资料.pdf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详见合同(附件1)。
二、控制价:详见控制价清单(附件3)。
三、采购预算总额:187663.42元。
四、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二)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三)其他要求
1.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报价单位须提供最近3个月为其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最近3个月指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连续、不间断地往前推3个月。
(四)报价单位近3年(即2021年1月1日至会议时间)未出现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不良信用记录,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处于投标禁入期。报价单位或单位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记录。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会议时间):2024年11月5日9时00分。
******有限公司招采法务部(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报价文件须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包装袋封口处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价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六、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按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函要求报价,且下浮比例为正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结果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七、报价保证金
(一)金额:¥3700.00元。
************银行账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账号:************00867
注:报价单位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可简称)+报价保证金”,因备注不清造成无法辨别报价保证金是否缴纳的,后果由报价单位负责。
(三)退还:非第一中选候选人所缴纳的报价保证金在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第一中选候选人所缴纳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也可在合同签订前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1.中选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选资格,或未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未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2.报价单位在本次询价活动中提供了虚假响应资料、串通报价的。
八、履约担保
(一)金额:中选价(合同暂定总价)的10%。
******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或保证保险。
******银行账户(同上)。
(四)现金担保的退还:详见合同(附件1)。
(五)保函或保证保险担保的有效期:详见合同(附件1)。
******银行应为支行及以上国有或国
******银行。若采用担保公司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须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
九、报价文件审查
(一)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文件中个别材料不齐全,在不得影响评审公正的前提下,评审小组认为可以补正的,应告知报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允许报价单位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补齐。补正的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或签名确认[报价单位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报价单位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报价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签名确认]后提交我公司,否则无效。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拒不补齐的,则报价文件审查不予通过。
(二)询价小组在评审时,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单位相互串通报价,并否决其报价。
1.不同报价单位委托同一人参与报价相关事宜;
2.不同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载明的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不同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4.不同报价单位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中选人确定方式
(一)我公司按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下浮比例)由高至低确定本次采购的中选候选人,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中选候选人中有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报价相同,则以抽签确定名次。
(二)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被取消中选资格,我公司有权重新开展采购工作或选择由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依序递补,递补的合同价(按下浮比例计算合同价)均按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执行。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十二、特别说明
(一)因中选人原因被我公司取消******集团或我公司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二)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集团或我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报价单位参与本次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与我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询价;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的;
5.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
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官网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集团)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
神龙山组团市政工程——南环西路等5个项目车行道摊铺工程施工劳务协作采购询价公告及附件资料.pdf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