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设需要,现将王家镇松林村2024年市级自办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对外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邻水县王家******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王家镇松林村2024年市级自办民生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王家镇松林村
建设内容:安装饮水管1.6MPaPE100级De90长4000米、1.6MPaPE100级De50长2400米,新建100m3蓄水池1座、 200m3蓄水池1座、泵站一座。
建设标准:以本项目涉及的行业建设标准及项目施工图纸、财评清单执行
建设工期:30天
二、项目总价及资金来源
1、项目总价:345542元;(大写:叁拾肆万伍仟伍佰肆拾贰元整)
2、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市级自办民生资金及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资金;
3.资金拨付:项目完成50%以上工程量后可申请拨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项目实施进度款。待县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可申请拨付至工程合同金额的70%。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可申请拨付至结算价的97%,3%的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质保期为1年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以上付款支付需上级部门资金下达后再行拨付。
三、报名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8.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资格响应属法人单位自愿行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持单位胶装成册的《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到邻水县王家镇人民政府205办公室现场报名。
注:《资格审查文件》按序提交以下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到场的无需提供);
(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单位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
(5)单位有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8)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9)《符合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10)该项目资料及服务费缴纳转账凭证。
2.费用:本项目资料及服务费300元(叁佰元整),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转账户名:邻水县王家镇人民政府******银行王家支行,账号:******000010551。(在备注栏中须注明:王家镇松林村2024年市级自办民生工程建设项目资料服务费及公司名称)。
3.本项目实行低价中标法,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开标当日自行携带密封的报价书(以模板格式为准)当场审核报价,报价价格不得低于公告价格的85%,不得低于报价均价的90%,如果多个投标公司报价相同,将现场摇号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2日下午15:00--15:30在王家镇人民政府四楼大会议室签到并审核资格;2024年12月2日下午15:30开标。
特别提醒:该开标时间不另行通知,凡未准时参会的报名单位视为自愿放弃投标(签到并查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则提供法人身份证);本项目投标单位少于3家则终止开标。
六、履约事项
1.履约保证金(不接受保函):履约保证金以项目总价的5%为准。(保证金:17277元,大写:壹万柒仟贰佰柒拾柒元整),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由基本账户转入王家******人民政府,转账户名:邻水县王家镇人民政府******银行王家支行,账号:******000010551。(在备注栏中须注明:王家镇松林村2024年市级自办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凭本项目镇自查验收合格单申请退还(不计息)。
3.该项目实行前3名中标法,第一名如未按照要求履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未按期签订合同及进场的,可由第二名第三名递补。
七、现场踏勘
项目业主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申请人自己承担。未自行到现场踏勘的投标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八、监督电话
******
九、联系方式
熊老师 联系电话:******
吕老师 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日